六.舆论的漩涡-《刑事罪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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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办公室第一件事就是被通知8点要开一个局长主持的会议,我一猜就知道肯定跟这个案子有很大关系。也许我早就猜到那时的结局可是谁也不敢相信,真相也有可能被逼着掩盖掉了。
我们的局长叫雷“**”,出生在1966年正是“**”开始的时候,他长着不高,胖胖的,脸上很是慈祥,他的为人也没有辜负他的那张脸,对待下属也很友好。他还姓雷,我一见他我就想到福尔摩斯里那个矮矮的苏格兰场警察雷斯垂德,可他比雷斯垂德好的一点就是他可不是蹩脚警察。
当我走进会议室的时候我感觉到的氛围我好像似曾相识,没错就是队长开会的那次。我感觉到了比上次还要浓烈的紧张感,我这次可不敢坐离局长太近的位置,况且我的职位也不允许我坐在那里。我找了一个最靠边的位置,心想这次的会议我可不要发言。
会议开始了,好巧不巧这次的会议我们的队长正好坐在我的旁边我猜他也在躲避局长的质问。开始的问题就很劲爆,直接质问我们刑事组凶手是谁?我们当然会回答得很委婉,就说还没有找到指认凶手的证据但是我们已经锁定了几个人了。但是这个回答似乎让局长很是恼火,他接下来的问题我一一记录过。问题全是局长问的,回答均是队长地回答。
“最大的嫌疑人是不是那个叫费艳的女子?”
“是的,他现在有很大的嫌疑。”
“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的话他现在会被判处什么刑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之规定:组织他人或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判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根据她现在的情况来看处于无期徒刑的几率会大一些。”
“那就给她背上杀人的罪名吧,无期徒刑和死刑差不了多少的。”
这句话说完吓得我不敢相信,我看着坐在我对面的曹洋他又看看旁边的小彧都不敢吱声。这不是真相啊,虽然她的疑点最多但是我们不可能没有确切的证据下叛人,现在可不是那个命案必破的年代了。
局长似乎看出了我们的想法,他试着提高一些嗓门来表示他坚决的态度。他义正词严哦不对应该用不知羞耻来形容,我想局长看到这句话也不会生气,因为他深知当时的他自己是多么的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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