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原主的母亲受不了打击,加上丈夫成了植物人,忙于照顾丈夫,也没有斗志。 原主一个人孤军奋战,根本不是沈默天的对手,他在公司日益站稳脚跟,渐渐将原主父亲的人剔除出了公司。 于欢没多久就怀上了沈默天的孩子,越发得意起来,更是在原主的面前耀武扬威,也渐渐不再满足只做沈默天的情妇。 原主已经不爱沈默天,却不想让这对狗男女痛快,她要让他们有孩子也只能做私生子,于是就是不离婚。 于欢恼羞成怒,羞辱原主是不下蛋的母鸡,甚至还出手阔绰地甩出一张五百万的支票,颐指气使地让原主拿着钱乖乖滚蛋。 原主简直啼笑皆非,五百万而已,她一个月的零花钱都不止这么点好吗? 而且,她现在虽然和沈默天没感情,但是怎么算是他的正牌夫人,是曲家集团的总裁夫人,还是曲家的千金小姐,凭什么要拿着这点打发叫花子的钱滚蛋? 原主没有理会于欢,而是将原话转告了沈默天,并且让他管管自己的小情儿,不然别怪她不客气。 然而她忘了沈默天除了在乎钱,最在乎的就是传宗接代。 虽然他不爱于欢,只是为了享受钱和美女带来的乐趣,但是于欢怀了他的孩子就不一样了,万一是个儿子呢? 是个女儿也无所谓,反正他养得起,不在乎多几个。 如果是个儿子,要是曲宁静真的做出什么对孩子不好的事情,就是在断他的香火! 于是沈默天把心一横,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伪造了一个车祸事故,杀了原主。 至此,沈默天再也不用担心任何人威胁到自己的钱和儿子。 更没有一个扶他上位的曲家,在他的头上作威作福。 原主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没有任何人追究。 -- 上拉加载下一章 s --> 第(3/3)页